一名市民正在办理公积金业务
(记者 曹俐)继11月上旬,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由12个月降为6个月后,公积金贷款利率又出现了新的变化。2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1月22日开始,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执行新的基准利率。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原来的4.50%下调至4.25%。
利率调整后,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0%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0%下调至3.75%。
新的公贷执行新的利率,那么此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该如何计算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目前购房者已经按照之前的利率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且已经开始还贷,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而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已经审批但尚未放款的购房者,将按照最新利率还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在某程度上会减轻还贷者的经济压力,有利于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贷款30万元、贷款年限为20年,按照等额本息方式来还贷,此次利率调整前利率为4.5%,每月需还款1897.95元;调整后利率为4.25%,每月需还款1857.7元,贷款人每月将少还贷 40.25元,20年共少还利息9658.73元。